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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班

作者: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  阅读:200 次  |  时间:2017-07-11 16:02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员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创先争优,认真开展“教学诊改”,积极创建“优质高专”,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⒈ 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师由教务处按照《关于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师的评选办法(暂行)》组织系部、实验中心进行评选推荐;
⒉ 优秀辅导员由学工处按照《关于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办法(暂行)》组织系部、中专部进行评选推荐。
二、活动要求
⒈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⒉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所属人员在认真学习评选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推荐;
⒊ 各类表彰对象的推荐材料(相关表格资料电子稿请通过OA办公平台下载和报送)请于6月23日前分别报送教务处和学工处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⒈ 《关于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师的评选办法(暂行)》;
⒉ 《关于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办法(试行)》。


学校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默默奉献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决定每学年评选一批优秀教师。为保证评选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具可操作性,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
⒈ 学校在岗职工,且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专职教师及实验指导教师。
⒉ 学年内出现违规违纪或教学事故者不具有评选资格。
二、优秀教师评选原则
⒈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⒉ 评选条件、指标量化原则。
三、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及分值
⒈ 思想政治表现(10分)
爱岗敬业、遵章守纪、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精心施教,积极参加学校政治活动,在教书育人及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1次不参加扣1分)
⒉ 工作态度(10分)
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教学及管理改革,圆满地完成学校和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不接受分配任务1次扣2分)
⒊ 教学工作量(10分)
学年内完成教学任务平均达到12学时/周(≥12学时10分,8-11学时8分,4-7学时6分,<4学时4分)。
⒋ 教学质量(50分)
按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总得分折算。
⒌ 教科研成果(10分)
(1)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校级2分;
(2)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开发:国家级5分,省级3分,校级2分;
(3)在公开期刊发表论文:一级期刊4分/篇,二级期刊3分/篇,一般期刊2分/篇,校刊1分/篇;
(4)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获得三等奖以上优秀论文奖励: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以上分值可累计相加直至满分。超出部分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的参考。
⒍ 考勤及劳动纪律(10分)
旷工者无评选资格;病假连续1个月以上不参加评选;事假累计3天以内扣1分,4-10天扣3分,10天以上不参加评选。
⒎ 加分条件
在教研教改或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国家级5分/项,省级4分/项,校级3分/项。
⒏ 年度内出现教学事故和严重违纪者,取消评先资格。
四、优秀教师评选比例及评选程序
⒈ 比例:
按专职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总数10-15%的比例评选。
⒉ 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由系部和实验中心按评选条件及比例组织评选推荐。被推荐个人填写优秀教师量化评分表,并提交有关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及佐证材料经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系部和实验中心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按分数高低汇总排序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3)公示:学校党委审批后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党委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五、表彰与奖励
⒈ 凡被评选为优秀教师者,学校党委发文表彰,授予“优秀教师”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⒉ 利用宣传橱窗、网络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⒊ 被授予优秀教师称号者将载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晋升晋级、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附:优秀教师评选量化评分表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量化评分表
项   目 内     容 评分
1.任课学时(10分) 上学期    
下学期  
2.教学质量评估得分(50分) 上学期    
下学期  
3.教科研成果(10分) 1.教研立项名称及时间  
教科研成果
总得分:


评分:
 
2.科研立项名称及时间  
3.课程建设名称及级别  
4.杂志发表论文名称及刊次  
5.学术交流获奖论文名称、级别和等级  
4.思想政治表现(10分)    
5.工作态度(10分)    
6.考勤
(10分)
   
7.加分条件    
8.违纪违规及教学事故 取消评先资格
总    分  
 
备注:上表1~3项由个人填写,4~7项由推荐部门填写。临床上班老师4~5项的评分要综合考虑医院考核结果。


推荐部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

为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学校决定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批在教学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为保证评选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具可操作性,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指标
1.评选对象:全校各系部全体教研室
2.评选指标:每个系部评选1个教研室
二、优秀教研室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评选条件、指标量化原则。
三、评选条件
1.师德师风(10分)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体教师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章守纪、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精心施教;积极参加学校政治活动及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支持并参与学校建设、管理与改革。
2.教学任务(10分)
圆满完成学校及系部下达的教学工作任务,在教书育人、教学管理及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学年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平均周学时达12学时以上,每降低1学时扣1分。
3.教学质量(20分)
按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总得分折算。
4.教科研成果(15分)
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教科研成果显著;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国家级15分,省级8分,市级5分,校级3分);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开发(国家级15分,省级8分,校级5分);在公开期刊发表论文(一级期刊8分/篇,二级期刊5分/篇,一般期刊3分/篇,校刊1分/篇);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获得三等奖以上优秀论文奖励(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分值可累加,直至满分。超出部分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的参考。
5.教研室管理(25分)
教研室目标责任管理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记载,资料齐全(10分);注重教学档案建设,各类教学文件(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小结、试卷等)齐全规范、上交及时(10分);教研室值班到位,日常管理规范有序(5分)。
6.教研活动(20分)
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完成规定任务(6分);活动有计划、有方案、资料详实(4分);活动有实效、有特色、有创新(5)分;在教研教改或教学竞赛活动中获者(国家级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3分/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二等奖3分/项、三等奖2分/项,校级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励2分/项、三等奖1分/项)
7.教研室成员无违纪违规或教学事故(否决条件)。
8.加分条件
参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或其他专项建设者:国家级3分/项,省级2分/项,校级1分/项。
四、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由系部按上述条件对所在系部全部教研室进行量化评分,填写优秀教研室量化评分表,按排序先后确定优秀教研室名单,并提交有关教学、科研等方面信息资料及佐证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将各系部推荐的优秀教研室名单按评选条件汇总排序,报学校党委审批。
3.公示:学校党委审批后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党委授予“优秀教研室”称号。
五、表彰与奖励
凡被评选为优秀教研室者,学校党委发文表彰,授予“优秀教研室”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附:优秀教研室评选量化评分表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年度优秀教研室评选量化评分表
项   目 内     容 评分
1.任课平均学时 上学期    
下学期  
2.教学质量评估平均得分 上学期    
下学期  
3.教科研成果 1.教改立项名称及时间  
教科研成果
总得分:


评分:
 
2.科研立项名称及时间  
3.课程建设名称及级别  
4.杂志发表论文名称及刊次  
5.学术交流获奖论文名称、级别和等级  
4.师德师风建设    
5.教研室管理    
6.教研活动    
7.违纪违规及教学事故    
8.加分项    
总    分  
 


推荐部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二、评选时间和名额
每年6月开展评选,系部按一、二年级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数10%的名额按评审顺序上报(以学校确定的名额为准)。
三、评选条件
“辅导员(班主任)”评选要紧扣“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标准和要求进行,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辅导员(班主任)向系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总结和工作记录。
2.系部推荐。系部学生科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初审,根据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评分细则,结合班级建设与考评成绩和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初评,并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报学工处审核。
3.党委审批。学工处对系部推荐对象审核,确定拟表彰人选,报校党委会审批,系部组织拟表彰人选的申报材料。
4.学校表彰。学校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表彰。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5分)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
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与政策,每学年至少提交1份思想或工作总结,未提交者此项为0分。 3  
按要求参加学工系统业务学习。无故缺席1次扣2分,2次及以上此项为0分。 5  
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每学年至少提交研究性论文1篇,未提交者此项为0分。 2  
思政教育工作扎实深入,《辅导员工作手册》相关工作记录完整详细5分。不完整1-3分,无记录0分。 5  



(30分)
爱岗敬业,模范履行辅导员职责。坚持把德育放在班级工作首位,积极向学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及时准确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状况,积极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活动;
具有较强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力,在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业绩显著。
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所有学生工作规范3分。未按规范程序处理1分,未处理0分。 3  
不计个人得失,不怕苦、不怕累,乐于奉献。平均每周不计报酬加班2-3次得2分,加班1次得1分,不加班不得分。 2  
值班期间,对学生突发事件报告或处理及时3分,不及时或导致事态失控或蔓延者此项分数为0分,对重大突发事件谎报、瞒报或漏报者此项为0分,无故脱岗或未按要求住寝1次扣1分,扣完为止。 3  
及时准确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状况,积极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活动5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大面积 (占全班人数1/4以上) 出现集体投诉上访、舞弊、旷课等严重违反校规事件为0分。 5  
每年发表或参加会议交流有关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论文一篇,或为学生做大型报告、讲座一次2分,没有报告或论文0分。 2  
按要求准确、及时完成校、系安排的具体工作。完成相关工作数据或不及时或提供材料有较严重失实1次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此项分数为0分。 8  



(50分)
积极加强班级建设和管理,认真抓好班干部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骨干作用。
班集体凝聚力强,班级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校纪校规。
能严格要求学生,指导督促学生学习,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所带班级有优良的班风学风,班级常规工作考核成绩位于系部前列且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所带班级的班级建设与考评总评分不低于95分; 5  
班级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评平均分90分以上; 5  
星级文明寝室达标率高于系部平均水平以上; 5  
所带年级或班级学生违纪率低且无记过以上(含记过)严重违纪行为。 5  
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寝室2次并在指定地点登记,每周累计时间至少为1小时;无故缺少1次扣1分,2次及以上此项分数为0分,每周查寝时间未达到要求1次扣0.5分;编造、篡改查寝记录此项为0分。 5  
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得分不低于95分; 5  
每次按规定参与学校活动5分,未按规定或未事先汇报者为0分。 5  
严格执行班费管理规定5; 5  
辅导员每学年至少组织并参加学生公益劳动、社会实践一次; 5  
在党建带团建、优良学风建设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5  


正(15分)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热爱和关心学生,努力为学, 生排忧解难,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经常深入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活动且有相关记录; 5  
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 5  
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学生评价高。 5  
奖励加分   1) 所带学生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称号,每人/次加0.5分;
2) 所带学生典型事例受省级以上通报表彰或嘉奖,每人/次加0.5分;
3) 学年内所带全部学生班100%缴纳学费加1分;
4) 学年内所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文体、科研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每人/次加0.5分;
5) 所带学生班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班级加2分
6) 在市级以上报纸或期刊上发表学工业务文章1篇加1分;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加1分;
8) 学年内被评为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加0.5分;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单项加2分;同时获得者按2分计算;
9) 工作业绩被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者1次加1分(不算转载);
10)  所带毕业班学生就业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加1分。
最多可加至
5
 
一票否决条件 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出现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优秀辅导员评选资格。 1) 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受到学校以上处分或师生、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2) 发生学生重大人身安全(非意外)事故的,发生影响校园稳定等群体事件的,发生重大学习事故或因学风差出现严重学习质量滑坡的;
3) 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值较低,平均分在系部同年级后三位的;
4) 不能坚持每周下学生宿舍检查,出勤率较低的;
5) 就业工作整体落后,就业率在系部同年级后三位的;
6) 其它应取消评选资格情况。
   
综合分值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籍    贯  
系部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职称   学历学位  
所带
班级
  担任辅导员(班主任)
工作时间
 
主要
业绩
 
系部
意见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学工处
团  委
意见
学工处、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意见 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要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和系部考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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